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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化环境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0年12月10日作者:湖北律协

  8月13日,省政协召开《律师法》实施情况座谈会。与会省政协委员、律师和有关专家,以及省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厅、律师协会等单位代表,就如何优化律师执业环境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。省政协副主席李宏塔主持座谈会。

  李宏塔指出,当前,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,国家正在着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。新的形势和任务为律师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,也提出了新的挑战。律师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社会大局,从加强自身建设入手,着力打造和健全完善的服务体系,努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,以充分适应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要。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的前提。司法机关在办案中要高度重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,为他们依法执业提供良好的环境。

  《律师法》于1997年1月1日开始实施。 2007年10月28日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《律师法》进行了修订,2008年6月1日,修订后的《律师法》正式实施。新修订的《律师法》在破解律师执业会见难、阅卷难和调查取证难问题上取得了重要突破。